近日,中建一局集团(辽宁)建设有限公司从第三方知悉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显示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为我司子企业,我方立即派人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,并获取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的工商档案,发现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工商登记材料中有关中建一局集团(辽宁)建设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、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有关文件均系伪造、假冒。随后,我司立即向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申请调查,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。
现我司郑重声明:
1、我司从未出资设立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,该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我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,我司不承担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任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。
2、我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害我司权益的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及相关人员的责任,切实维护我司合法权益。
3、我司提醒广大消费者、投资者及社会公众,切勿与“云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”开展业务,防范风险,防止上当受骗。特此声明。
中建一局集团(辽宁)建设有限公司
2024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