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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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举报须知

  一、受理范围

  1.针对中共中建一局东北公司委员会所属党员、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它法规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
  2.对东北公司所属工作人员违反法律、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
  3.对东北公司纪委、纪检部门作出的党纪、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;

  4.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的问题;

  5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督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。

  二、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

 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纪检部门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  三、欢迎实名举报

  欢迎使用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进行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将予以优先办理,并及时回复。



  受理方式

  电子邮箱:dbgsjw@163.com   

  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中海国际中心大厦23层中建一局东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(收)邮编:110000



中建集团微信

中建一局微信

东北公司微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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